601139:深圳燃气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
深圳燃气资讯
2018-04-16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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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6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评级报告所示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同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3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



概况 元,负债总额91.05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



发债主体概况 东权益)84.46亿元;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



业总收入51.31亿元,净利润5.87亿元,经营活动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净现金流7.64亿元。



圳燃气”或“公司”,原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概况



系经深圳市政府深府[1995]270号文批准,由原深圳



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和原深圳市煤气公司合并 表1: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重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0 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亿元。2006年7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深燃董 年公司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



[2006]16号决议批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由中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9亿元(含19亿



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10亿



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 发行规模 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司。200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2009]1269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发行人第



通股1.30亿股,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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