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6-19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4-023
证券代码:113006 证券简称:深燃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8.4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8.3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4年6月25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将于2014年6月25日实施201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1.43元人民币
(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按照《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需对“深
燃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
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格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格为P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 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 P=(Po-D+A×K)/(1+N+K)
根据上述规定,“深燃转债”的转股价格则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8.46
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8.32元。可转债转股代码“深燃转股”(191006)将于2014
年6月25日,即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8.32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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