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4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8 - 2024/6/19 2024/6/1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4,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3.1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781,865,87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334,000股,
即以 780,531,870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351,239,341.5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 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为根据公司总股本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 780,531,87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计算公式如下:
现 金 红 利 = (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 实 际 分 派 的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 总 股 本
=780,531,870×0.45÷781,865,870≈0.45 元/股。
由于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5)÷(1+0)=前收盘价格-0.45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8 - 2024/6/19 2024/6/1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博威亚太有限公司、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存放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2224497)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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