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28:常熟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常熟银行资讯
2018-01-16 19: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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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3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银行”或“发行人”)



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3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7〕5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



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常熟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8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1月19日



(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日),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月23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



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0.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9.00



亿元。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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