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贵公司于2015年投资上海泓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000万元,增资持股成上海泓申的第二大股东。按增资承诺,上海泓申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原股东应向四方返还本金及利息合计约10700万元,但从上海泓申涉及的诉讼较多,且均败诉,但均无承担能力。如些看来,贵公司投资款无法收回? 【答】
四方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们会根据进展情况,发布后续公告,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具体详情请参阅《关于上海泓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感谢您对四方的关注与支持。¶¶2019-05-13 15: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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