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3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R1公司股权收购项
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因R1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滑,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经慎
重考虑,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取消“R1公司股权收购项目”,对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进行了调整,并决定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择机收购R1公司股权。
R1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鉴于公司取消“R1
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事项重大,为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慎重考虑,现决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7票(关联董事刘大卫、彭富庆回避表决),
反对0票,弃权0票。
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R1 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删除R1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系在综合考虑R1公司经营情况、收购风险以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龙龙、毛嘉农、胡秀群
2017年6月23日
附件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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