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5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6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过程中。根据公司2016年8月31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670号)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包括:2012年8月6日,海南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2〕7号);2016年8月12日,海南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南证监局《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2〕7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2年,海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会计核算不准确
海南橡胶未对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的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2、公司财务管理不完善
(1)公司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的确认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规定不符
海南橡胶未对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进行测算,直接将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金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方法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经测算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公司将严格按下列两种方法进行测算,按绝对额较低者确定:一是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二是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2)公司会计凭证不完整
控股子公司向海南橡胶借款的单据仅有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未按照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由总裁审批签字。
整改情况:按照公司借款审批权限,全面清理2011-2012年的借款审批单据,
手续不全的及时完善。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尚需加强
(1)公司未严格将募集资金和农综资金分开核算
存在将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的898.64万元资金以农综项目资金名义拨付到
下属部分分公司的农综账户的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下拨的募投配套资金,已直接拨付到分公司的募投账户中,今后公司会严格按照募投资金的使用范围来拨付使用募投资金。
(2)公司未严格区分募投项目种苗和非募投项目种苗采购款的支付和使用经抽查发现,个别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橡胶种苗时,曾出现所购买的种苗中有少数用于前期更新胶园的补种(不属于本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整改情况:非募投项目存在占用募投项目种苗的资金已经如数偿还。同时,公司财务部已于2012年7月1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后期的会计核算中进行整改,严格区分募投项目种苗和非募投项目种苗采购。
(3)公司未对中小苗扶管人员社保费用进行合理分摊
经抽查发现,个别分公司少数中小苗抚管人员所抚管的中小苗中仅有一部分属于募投项目,该分公司在核算其工资薪酬时按照其抚管的募投项目中小苗和非募投项目中小苗的数量和单价不同,对其全部应付工资薪酬在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之间进行了合理分配,但上述人员的社保费用却未进行合理分摊。
整改情况:公司要求各单位在后期的会计核算中就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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