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4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
1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6,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8,14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205,866,300.00元后,余额
4,502,273,700.00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4,502,273,700.00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
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24,722,39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77,551,307.14元。该募集资金于2010年12月31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以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7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
本年度已使用1,999.75万元,累计使用453,530.6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91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5,775.48万元存在5800.39万元的差额,
此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5800.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
2011年1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海口海秀支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深圳金山支行、中国银行海口海
垦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垦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2011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公司规范管理以定期存
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公司规范管理以定期存单方式
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专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442310182100000593)中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方式如下:
存入方式 期限 金额(元)
活期 249058.16
合计 249058.1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A、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3
年公司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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