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18:海南橡胶关于对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海南橡胶资讯
2016-08-25 2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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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4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通报学习,并针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对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内容如下:一、《决定书》提出责令改正的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预付货物采购资金后,关联方未能及时交货,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账面显示关联方占用资金16,100万元,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决定书》指出,上述情形反映出公司相关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子公司贸易业务开展及大额资金管控不到位。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海南证监局责令公司采取改正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已完成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2015年内控自查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地在披露2015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了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收到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应的全部货物,自此,关联方不再占用本公司资金。

2、公司要求关联方承担资金占用费,经双方协商,按照年化利率4.35%计算,截至2016年5月31日,关联方支付全部资金占用费,共计713.17万元;3、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在未来经营业务中严格执行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内控制度,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业务,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16日出具了《海南橡胶内部控制整改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采取了必要的整改措施,截至2016年5月31日保持了与整改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后续整改计划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后续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持续整改:

(一)内控建设和监督方面

1、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要求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点对资金管理、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决策、子公司管理、合同管理、各项业务操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在资金动态监控、合同跟踪、审批权限划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往来款管理、票据管理、业务动态跟踪、定期汇报、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描述不到位的,要明确,制度缺失的,要尽快制定,保障公司内控制度系统的健全,保证可执行度。

责任部门:各部门及各子公司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完成时间:2016年10月31日前

2、强化监督职能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审计部将在以后的常规审计工作中,加大对被审单位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大额资金管控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方面的审计力度,每年可结合定期报告时间,对下属企业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内

控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要求公司企业发展部梳理并完善子公司管理相关制度,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加强对子公司合规运营与风险防范的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审计部、企业发展部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完成时间:持续落实

(二)内控执行方面

1、规范业务开展

本次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上海龙橡和东橡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针对如何规范贸易业务分别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1)上海龙橡:将关联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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