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8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5-01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风险类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风险类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开展余额不超过折合为人民币5亿元的风险类投资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类投资业务概述
(一)业务规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间歇资金管理水平和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余额不超过折合为人民币5亿元的风险类投资业务。
(二)业务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业务开展资金来源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交易范围
公司此次开展的风险类投资业务严格按照公司《风险类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试行)所规定的范围实施,包括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参与私募投资基金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购买的以股票、股指、债券、期货、期权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业务风险控制情况
1、为严格把控开展风险类投资业务相关风险,公司制定了《风险类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试行),对公司进行风险类投资业务的决策程序、审议程序、控制及执行机制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业务交易行为,控制业务交易风险。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作为风险类投资业务实施单位,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风险类投资方案,处理其他应急事件。
集团财务部负责资金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进行抽查,同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
3、公司各部门已充分理解风险类投资的业务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风险类投资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类投资管理制度。
(二)风险管理和定期报告措施
1、在选择风险类投资项目时,充分研究分析该项目的收益率、流动性、交易架构、交易对手的信用背景及相关风险,设定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和浮亏偏离预警比率。
2、严格控制风险类投资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风险类投资业务。
3、业务实施及管理部门实时监控投资产品的市场变动,出现触及浮亏预警设定比率时应实时上报,并对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处理情况建立周报制度。
4、建立季度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总裁、董事会报告风险类投资盈亏情况。
5、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类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风险类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开展风险类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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