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3-08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拟使用公司部分低产胶园用于油茶等产业发展,同时为水库移民安置及垦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部分下属分公司拟分别与项目用地主体签署协议,涉及项目用地面积合计约 77,306.84 亩,补偿金额共计 139,152.31 万元,最终金额按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将持有的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9.34%股权通过协议方式全部转让给海垦控股集团,转让价格为 68,301.18 万元;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使用公司 6,992.79 亩胶园用于水利设施移民安置项目,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金额合计 10,796.97 万元;与海垦控股集团子公司海南农垦果蔬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海南橡胶认缴出资额 6,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65%;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1 亿元;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海垦青柚(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900 万元;将持有的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转让给海南农垦鼎盛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4,415.93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指示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油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海南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工作要求,以及水库移民安置等实际情况,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拟使用公司部分低产胶园用于油茶等产业发展,同时为水库移民安置及垦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基于上述情况,海南橡胶西培分公司、邦溪分公司、龙江分公司、红华分公司、红光分公司、西达分公司、西联分公司、中坤分公司拟分别与项目用地主体签署协议,明确用地涉及的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
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总场”)为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用地主体,其移民生产安置项目拟使用海南橡胶西培分公司2,241.40 亩胶园。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农场”)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主体,其苗圃基地建设拟使用海南橡胶龙江分公司 2,154.00亩胶园、海南橡胶邦溪分公司 685.78 亩胶园。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华农场”)为柚子及油茶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柚子及油茶拟使用海南橡胶红华分公司 3,164.58 亩胶园。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达农场”)为油茶一期和二期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油茶拟使用海南橡胶西达分公司 44,011.00 亩胶园、海南橡胶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胶园。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联农场”)为菠萝蜜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菠萝蜜拟使用海南橡胶西联分公司 4,745.08 亩胶园。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坤农场”)为迈湾水利工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用地主体,其移民生产安置拟使用海南橡胶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胶园。就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各农场公司拟以 18,000 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各涉及分公司。
上述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面积合计约77,306.84 亩,补偿金额共计 139,152.31万元,最终金额按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确定。
使用的胶园交付后,公司拟协商终止上述胶园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核减土地承包租金。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八一总场、龙江农场、红华农场、西达农场、西联农场、中坤农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