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9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1日以直接送达和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9年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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