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13: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华鼎股份资讯
2018-08-16 1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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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8】2395号

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
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称公司拟为控股股东三鼎控股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为三鼎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三鼎控股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称,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上述公告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三鼎控股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融资用途,以及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对控股股东的担保。请说明公司此前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过担保,控股股东本次寻求公司担保的原因。


三、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措施,能否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安全性,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或有风险。

四、请公司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时是否勤勉尽责,全体董事同意相关议案的依据。请全体董事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本问询函,于8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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