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品种: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管控的分析
委托理财的具体运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
作事宜。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将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2亿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2亿元(不含本次授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89,349,310.38元)的6.9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4,814,089,113.98元)的4.15%。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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