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军)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诚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学军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注
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恒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前认真审阅了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和意见,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会议 通 讯 方 式 出 席
会议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次数 (次)
董事会 7 7 7 0 0
股东大会 3 2 2 0 1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本人对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重新制定,本人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会议表决及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表决中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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