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47,692,6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9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00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394号),公司发行的35,900万股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3亿股增至35.89亿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股东39人,包括浙江天堂硅谷银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万丰锦源京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邮政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8家股东(详见下文明细清单),以及因国有股转持而受让股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47,692,646股,将于2018年10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浙江天堂硅谷银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万丰锦源京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邮政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8家股东分别承诺:自持有本公司股票36个月与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公司国有股东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工贸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嘉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嘉兴市财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黄岩财务开发公司、兰溪市兴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玉环市财务开发公司、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12家法人以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股份形式履行转持义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规定承继上述国有股东对转持股份的锁定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公司上市至今,本次限售股解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作出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财通证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47,692,64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4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
序 持有限售股 售股占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公司总 (单位:股) 股数量
股本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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