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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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融资租赁安排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11月16日,港瑞建材与成渝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安排。
上市规则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省交投为持有本公司约33.87%已发行股份的控股股东,而港瑞建材为省交投的间接附属公司,属省交投的联系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4)条,港瑞建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另外,成渝融资租赁由本公司直接及透过全资附属公司持有70%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融资租赁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於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低於5%,故融资租赁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於2018年11月16日,港瑞建材与成渝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其主要条款及详情如下:
订约方
买方╱出租人:成渝融资租赁
卖方╱承租人:港瑞建材
注:就融资租赁安排下所需支付的款项,成渝融资租赁及港瑞建材将以内部资源及╱
或外部融资偿付,并会支付至成渝融资租赁及港瑞建材的指定银行账户。
买卖安排
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成渝融资租赁须以代价人民币35,000,000元向港瑞建材购买设备。
买卖设备的代价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参考设备的账面值後厘定。截至2018年10月31日,设备的未经审核账面值约为人民币35,713,392.14元,而港瑞建材於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9日期间购买设备时的价格为人民币38,807,075.00元。
售後回租安排
成渝融资租赁须将设备租回予港瑞建材,租赁期为36个月,自成渝融资租赁支付购买设备的代价之日开始计算。
港瑞建材应付成渝融资租赁的租赁款项总额应为约人民币38,736,295.56元,分12期支付。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於融资租赁协议有效期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上述人民币贷款之基准利率,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利率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租赁款项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参考租赁本金额以及可比较设备融资租赁的现行市场利率後厘定。
保证金
港瑞建材同意向成渝融资租赁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其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该等保证金应用於抵偿港瑞建材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任何逾期欠款。若港瑞建材没有违反其於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责任,则保证金可用於偿付最後一期的租金(如於扣除最後一期的租金後仍有剩余金额,则用於偿付早一期的租金)。设备的拥有权
设备之法定拥有权於整个租期内将归属於成渝融资租赁。於租期完结时,倘港瑞建材已达成其於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之所有责任,则港瑞建材有权选择以代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设备。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港瑞建材以成渝融资租赁为受益人签立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据此,港瑞建材同意向成渝融资租赁质押其销售商品混凝土的应收货款,以担保港瑞建材於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责任,包括租赁付款总额及应付成渝融资租赁的其他款项。
成渝融资租赁主要从事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及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安排乃由成渝融资租赁於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成渝融资租赁与港瑞建材订立融资租赁安排,将增加本集团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本集团及成渝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策略。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的条款乃於成渝融资租赁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或更好条款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的条款不逊於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承租人提供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制度,融资租赁安排及其项下交易须由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而无须由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案。故此,并无任何董事需於董事会中放弃投票。
一般资料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中国四川省境内公路基建项目,同时亦经营其他与收费公路相关的业务。
成渝融资租赁是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及租赁等业务,公司主要服务於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行业。
港瑞建材是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及技术谘询服务;货物运输;混凝土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租赁、销售;建材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砂石加工;水泥稳定碎石、沥青砼生产等业务。
於本公告日期,省交投为持有本公司约33.87%已发行股份的控股股东,而港瑞建材为省交投的间接附属公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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