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昊华能源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栾华,男,汉族,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海龙县牛心顶公社马场大队插队知青、民兵连长、大队革委会副主任、第四生产队长;吉林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会计教研室教师。曾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投资、金融、财务顾问;云南富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贵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客座教授;海南海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常务副总裁;北京锐和经贸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
工程学院教授;北京福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任职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为公司或公司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的情形;已向公司提交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通过了21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54项议案;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通过23项议案;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
本人自2023年2月24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任职和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3 3
董事会 7 7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 2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
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或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情况和公司关注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汇报,本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谨慎细致、合规处理、尽职尽责,保证了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和管理等情况。
2023 年 7 月,本人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在公司组织的财务
人员培训中,为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讲授了“新会计准则在煤炭行业的应用”课程,获得了良好的反响。
2023 年 8 月,本人对红墩子煤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煤
矿建设情况汇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