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公
司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0,597,9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67.4027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9 人,公司董事柴有国先生因有
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谷中和先生和秦磊
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张明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70,597,647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同意公司选举张明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70,597,9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100 元,按面值发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70,597,9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债券品种
本次债券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其中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10 亿元),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品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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