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杨华勇 徐兵 俞雪华
2017年8月12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董事签字:
杨华勇 徐兵 俞雪华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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