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68:中铝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股友79h723y029
2018-07-23 06: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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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2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18年7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7月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

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8年8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8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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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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