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赛轮轮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2,008,985,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8,985,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7,205,884.8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1,779,115.11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67,598.74 万元,
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12,354.76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市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万元)
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223447366378 12,354.06
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8110601012101530921 0.42
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508844 0.28
合 计 12,354.76
注 1: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履行。
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6,109,475.78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时,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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