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持续关连交易
房屋租赁协议
及
土地租赁协议
於2018年3月16日,本公司( 代表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与中国一拖( 代
表中国一拖集团,作为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
向中国一拖集团出租该等房屋。於同日,本公司(代表本集团,作为出
租人)与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集团,作为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据此,本集团同意向中国一拖集团出租该等土地。
於本公告日期,中国一拖实益拥有本公司约41.66%股权,并为本公司
的直接控股股东。因此,中国一拖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根据上市
规则,房屋租赁协议及土地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
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房屋租赁协议及土地租赁协议其项下拟进
行的交易需合并计算。由於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合并计算後)超过0.1%
但低於5%,故房屋租赁协议及土地租赁协议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
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上市
规则第14A章下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1–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3月16日,本公司(代表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与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集团,作为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据此,
本集团同意向中国一拖集团出租该等房屋。於同日,本公司(代表本集
团,作为出租人)与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集团,作为承租人)签订土地
租赁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向中国一拖集团出租该等土地。
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其建议年度上限金额的详情如下:
日期
2018年3月16日
订约方
(a)本公司(代表本集团),作为出租方;及
(b)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集团),作为承租方。
协议期限
房屋租赁协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自2018年1
月1日至本公告日,房屋租赁协议下所产生的交易并无任何实际金额发
生或被支付。
将予出租的房屋
根据房屋租赁协议,本集团同意向中国一拖集团出租本集团拥有的总
面积为56,000平方米房屋及附属物,包括位於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
154号的总装车间、钣焊车间、油泵环保综合楼及客服大楼,包含房屋内
的水电设施及工业用房。
–2–
支付条款
根据房屋租赁协议,中国一拖集团须於2018年年底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结
清总年度租金。
交易的定价标准
根据房屋租赁协议,中国一拖集团应付之该等房屋之租金将按以下标
准顺序厘定(以最重要为先):
(1)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就位於类似地点类似房屋之租赁的交易
价格(如有);及
(2)倘若并无上述价格或上述价格并不适用,则由双方经参考类似房屋
的市场租金後公平磋商而厘定。
於任何情况下,中国一拖集团在房屋租赁协议项下所须支付予本集团
的租金将不逊於独立第三方就类似地点的类似房屋之租赁所须支付予
本集团的租金。
租赁期内,中国一拖集团负责该等房屋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并承担相
关费用。
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历史数据及建议年度上限金额
下表载列该等房屋之租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历史年度租金,
以及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房屋租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
年度上限金额:
历史年度租金 历史年度租金 历史年度租金 建议年度
截至2015年 截至2016年 截至2017年 上限金额
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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