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5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在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沈善杰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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