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21:春秋航空关于公司债券“16春秋01”2018年付息的公告
春秋航空资讯
2018-05-23 15: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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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4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37



债券代码:136421 债券简称:16春秋0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6春秋01”2018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息登记日:2018年6月1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6月4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公司”)于 2016



年 6月 2日发行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6月4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6



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



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6春秋01”;代码为136421.SH。



3、发行主体: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3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5%。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起息日:2016年6月2日,即本期债券发行首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



内每年的6月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



至2019年每年的6月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 6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7年 5月



23日出具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



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前述日期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按照《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



面利率公告》,“16春秋 01”的票面利率为3.65%,每手“16春秋 01”(面



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36.5元(含税)。



三、利息登记日和债券付息日



1、利息登记日:2018年6月1日



2、债券付息日:2018年6月4日(因2018年6月2日、3日为休息日,



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利息登记日即2018年 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春秋01”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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