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815,367,094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7,429,4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494,872,022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在提取74,716,756元盈余公积金后,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8,548,8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1,446,280股,以此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3,971,76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683,971,767.50元,加上2023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3,105,380.00元,合计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17,077,147.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77%。
2020年至2022年民航运输行业受到外界客观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遭遇巨大挑战,在净资产及经营现金流等方面遭到一定损失,2023年以来随着外部环境改善以及公司全体管理层及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创历史年度新高,扭亏为盈首年即恢复分红,且分红总额及分红比例大幅提升。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新“国九条”)发布,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公司对新“国九条”的出台深感振奋,且充满信心与期待,新“国九条”既体现了国家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和上市企业的要求和鼓励方向,也为合规和优秀参与者注入了信心。公司将积极响应新“国九条”精神,一如既往地深耕主业,规范治理,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回报股东,回馈社会,推动公司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
综上,为满足当前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需要,以及购置飞机等公司发展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短期经营发展实际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利益,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航空 60102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可 赵志琴、徐亮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
号二号楼
电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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