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减值带崩业绩,宝泰隆去年预亏最高超17亿元,监管火速发函
宝泰隆资讯
2024-01-15 09:16:40
  • 21
  • 46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601011_0

  宝泰隆(601011.SH)2023年业绩大幅预亏。

  1月12日晚间,宝泰隆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等多份公告,由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出现主营业务亏损。

  同一天,宝泰隆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和《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公告显示,宝泰隆预计其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3亿元到-13.03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下降约1261%到958%;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为-17.72亿元到-13.12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下降约1291%到981%

  上一年度(即2022年),宝泰隆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为1.49亿元;每股收益为0.08元。

  至于2023年度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宝泰隆认为,是受到上游煤炭行业及下游钢铁行业的双重挤压,其产品毛利率持续承压;另外,宝泰隆在2023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其主营业务出现巨额亏损。

  根据同时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宝泰隆分别计提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

  其中,宝泰隆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包括三项。该三项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35亿元至20.15亿元

  (1)在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终止的背景下,宝泰隆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30.56亿元,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15.83亿元至12.55亿元,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73亿元至18.01亿元。

  (2)宝泰隆持有51%股权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中40万吨醋酸项目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商誉合计27.75亿元,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26.34亿元至26.02亿元,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1亿元至1.72亿元,其中:整体商誉减值7378万元,控股公司商誉减值3763万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损失6702万元至9832万元。

  (3)宝泰隆的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6781.85万元,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17331.85万元至15231.85万元,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50万元至11550万元。

  同时,宝泰隆认为,由于存货价格波动的影响,导致2023年年末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677.38万元

  宝泰隆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969.95万元

  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宝泰隆表示,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相应减少其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2.95亿元至15.69亿元。

  在披露相关公告之前,2024年1月11日,宝泰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宝泰隆全体9位董事对该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全体3位监事对该议案也都投了赞成票。

  虽然宝泰隆认为,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然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却火速发出了两份监管工作函;针对宝泰隆业绩预告相关事项发出的监管工作函涉及的对象为上市公司宝泰隆、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针对资产减值相关事项发出的监管工作函涉及的对象为上市公司宝泰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处分日期均为2024年1月12日。

  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宝泰隆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75亿元、35.79亿元和37.73亿元,呈连续增收的趋势;同期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4亿元、1.51亿元和1.52亿元,也呈现为连续增长的趋势。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