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南京银行资讯
2024-04-26 1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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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南京银行独立董事 强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南京银行独立董事制度》,本人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银行”)独立董事,现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具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强莹,女,1964 年 5 月 1 日出生。1988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
1989 年 1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数量经济系、经济系讲师、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教授经济最优规划、投资经济学、投资项目经济分析等课
程;1989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华泰证券股份公司研究所宏观部主任、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泰长城期
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浦产业投资基金公司董事;2013 年 1 月-2016 年 3 月,
任财通证券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
任浙江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20 年 9 月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当选董事会提
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南京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南京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南京银行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3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南京行董事会召开 6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48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67 项报告(其中,含 16 项审核事项)。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6 次,其中现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
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下设 6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25 次会议,审
议通过 114 项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12次,其中现场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4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另外,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会议 5 次,审议议题 29 项,发表独立意见 10 次。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南京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
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南京银行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银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在同行中的地位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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