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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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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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侯 剑)

作为连云港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侯剑,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中远(集团)有限公司教师、培训主管。2020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听取报告、阅读资料、年审沟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全面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并对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公司为我们履行独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1 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法律顾问充分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10 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对公司发展、年度审计工作等提出了专业的建议;会后监督执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审议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会议决策事项有效落实,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合规运作贡献力量。报告期内,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对待每一次会议,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每次会议都形成了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现场工作情况


结合市场行情信息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本人持续强化与其他董事、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的沟通交流,一是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期间,持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运营和规范运作等工作汇报。二是持续丰富畅通渠道,通过现场调研、阅读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严谨、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注重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将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并为本人作出正确独立判断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预警机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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