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金陵饭店资讯
2024-03-29 18:04:4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30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信永中和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工作小组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