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公司说明转让港信科技、港信技术股权,出售资产事宜: 1、两家公司作价4100万转让,按PB基本与目前上市公司持平,但按照PE仅5倍左右,请问公司、董事在审议时是怎么考虑的?仅仅是因为大股东的要求,就按照评估机构的数据转让吗? 2、如果未来上市公司还需要港信科技、港信技术提供服务,每年给两家公司的费用是否能维持现有水平还是会降低?会不会单独披露?如维持现有水平,是否损害小股东利益? 【答】
唐山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评估与转让过程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2024-06-07 15: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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