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岳军,1966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丽日方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众环(北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5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法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 否 连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续 两 次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 亲 自 大会次数
加次数 参 加 会
议
李岳军 8 8 8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涉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与年度审计事项有关的沟通,以及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 10 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权限。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与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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