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唐山港资讯
2023-10-27 16: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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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简称“解

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施行起始日及衔接规定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

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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