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上海证券交易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通知。
2019-01-30
注:有关T 0的意见在第1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