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 2017-0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6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立PB系统账户3个月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2017年2月23日,我局对你公司PB系统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为深圳市广众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
并于2017年1月4日开立了PB系统账户。你公司在为其开立PB系统账户的尽职调查
中,未能发现其曾开展过股票配资业务,并未对此进一步调查,排除其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嫌疑。
二、你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为客户钱某某开立了PB系统账户,并为该客户在
其PB系统账户下配置了名为“黄某某”的交易员角色;你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为
客户徐某开立了PB系统账户,该账户实际由“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户PB系统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对PB系统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对于上述处罚无异议。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PB系统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目前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受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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