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5,0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1年
委托贷款利率:4.6284%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5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18083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25,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止,贷款利率为4.6284%,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本次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唐山中浩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过114,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浩公司发放委托贷款75,0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39,000.00万元。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注册资本:169,404.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广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氢气、硝酸、环己烷、环己烯、甲醛溶液、三聚甲醛(经营至2018年11月15日);聚甲醛、己二酸、二元酸、环己醇,解吸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塑料粒料及筛板生产、销售及出口;余压利用;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唐山中浩公司主营业务为聚甲醛、己二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己二酸项目于2017年1月转入正式生产,2015年和2016年处于建设期,聚甲醛项目于2018年1月转入正式生产,前三年处于建设期。2017年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7,445.62万元。
3、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2,566.59万元,负债总额371,586.80万元,净资产160,979.79万元,该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47,445.62万元,利润总额157.92万元,净利润-5,047.62万元。截至2018年9月末,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8,320.91万元,负债总额323,660.42万元,净资产164,660.49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145,478.44万元,利润总额3,619.82万元,净利润3,621.50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227,821.75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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