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7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债券代码:122201 债券简称:12开滦0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开滦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32
回售简称:开滦回售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申报期: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4日(工作日)
回售支付日:2017年10月30日
特别提示:
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2017年9月11日)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12开滦01”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12开滦01”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本公告仅对“12开滦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
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2开滦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
券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回售支付日指本公司向本次有限申报回售的“12开滦01”债券持有
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10月30日。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开滦01(12220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0%,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
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
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
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票面金额:100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起息日:2012年10月30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
每年的10月30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
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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