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3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六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1347号”文核准,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开滦股份”、“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30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根据市场等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发行人于2012年10月30日发行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为122201,债券简称为“12开滦01”,债券规模15亿元;于2014年9月26日发行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为122328,债券简称为“12开滦02”,债券规模15亿元。截至目前,上述两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根据发行人2017年6月27日发布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
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2017年6月23日,发行人收到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12开滦01、12开滦02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此外,根据发行人 2017
年6月27日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发行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为229,689.25万元,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的20%。详细情况如下:
一、评级变化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债券简称和代码:简称“12 开滦 01”,代码为 122201;简称“12
开滦02”,代码为122328
(三)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四)评级调整的时间:2017年6月21日
(五)前次评级结论:12开滦01、12开滦02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六)调整后的具体信用级别:12开滦01、12开滦02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
(七)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考虑到2016年煤炭行业景气度有所
复苏,行业盈利情况明显好转,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提升,整体实现扭亏为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和债务压力,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担保有一定的保证效力。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发生影响。
(二)此次评级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等造成影响。本次评级调整后,“12开滦01”、“12开滦02”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华泰联合证券作为“12开滦01”、“12开滦02”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三、对外担保变动情况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提供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良好,发生债务违约风险较小。以上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及上述债券的相关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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