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勇慧)
本人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勇慧,男,1972年生,医学博士,天然药物化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副院长、药学院院长,担任湖北省天然药物化学与资源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北省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药学会理事、中国中药和天然药物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发表意见并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张勇慧 7 7 7 0 0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本人在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中任职。报告期内,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非独立董事、高管提名、高管薪酬与考核等有关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三)指导公司产品研发情况
基于自身专业及所深耕领域,本人对公司部分中药研发项目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帮助有效缩短了生产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
(四)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在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加审计沟通会议,跟踪审计进展,沟通审计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成果。
除此以外,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从会议组织、文件报送、公司情况汇报,到组织实地考察,公司均能做到按期、按时、合规、合理地安排与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12月,本人曾就公司《关于出售股权退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聚焦主导业务领域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3月,该项交易完成,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公司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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