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四创电子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四创电子资讯
2024-08-28 17: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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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 2024-042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存货报废及减值内控不完善。公司未制定减值测试计提的相关规章制度,存在未及时履行存货报废审批程序的情形。

2.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到位。公司存在先发货后补合同等不规范情形。

3.备货生产审批流程缺失。公司存在取得明确订单前备货生产,但未见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强化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法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财务核算,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同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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