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0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黄树龙
要约收购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一月
声明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报告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宜华生活等相关机构及人员提供,并由提供方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材料、文件或口头证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宜华生活等相关机构及人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外,本报告所依据的其他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宜华生活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定期报告、资本市场公开数据等。
本报告仅就本次黄树龙要约收购宜华生活的股份事宜发表意见,包括宜华生活的财务状况、要约收购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收购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等。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要约收购的当事各方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的有关意见完全独立进行;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任何解释和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宜华生活发布的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各项公告及信息披露资料。
目录
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5
第二节 要约收购概况......8
第三节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状况......15
第四节 对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分析......17
第五节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意见......19
第六节 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提示......27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在最近 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 收购公司及收购方股份的情况
说明......28
第八节 备查文件......29
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 指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ST 宜生所有股东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的
购 行为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黄树龙要约收购宜华生
本报告书、本报告 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
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指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
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 指 黄树龙
*ST 宜生、上市公司、
公司、宜华生活、宜华 指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要约价格 指 本次要约收购下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黄树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生,身份证号:
44052519691220XXXX,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兴玉浦村玉里田洋东路
东三巷。目前主要担任深圳市中金华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业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华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阳市大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