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5
关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8]G18000110055号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1-2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3-7
关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8]G18000110055号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董事会出具的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宜华生活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工作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宜华生活董事会出具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实地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18号《关于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
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按照股本1,152,662,718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45,798,815股,每股价格为4.03元/股,截止2014年2
月24日实际配售330,207,286.00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0,735,362.58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140,207.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4,595,155.29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4]G14006680010”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使用完毕并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圳华侨城支行 755915931710102 -
合计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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