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73:宝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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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19: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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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自查发现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董事会在对《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度、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和招标结果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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