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内蒙一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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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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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邓腾江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符合履职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邓腾江、董事长李全文、独立董事戈德伟、独立董事王洪亮,其中邓腾江任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

二、履职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通
讯表决方式共计召开 4次会议,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事项,各项议案及专项
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 4月 21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了 2022年度
会议暨内审外审机构沟通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就 2022 年年报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单独沟通,听取了财务金融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证券与权益部关于 2022 年度的财务管理、内控审计、年度报告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 19项议案。

(二)2023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追加捐赠预算议案》共 4项议案;

(三)2023年 10月 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 2016 年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向包头市捐赠防控抗疫装备、物资》共 3项议案;

(四)2023年 12月 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
议,听取了《2023 年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单独沟通。

三、重点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担任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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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交换了意见。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 2023 年公司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良好的信誉,认为其作为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能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熟悉军工企业情况,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更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内控建设、审计监督方面的作用,提升整体监督质效等问题,与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层做了充分讨论和交流,提出了内审工作要以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持续完善风险预判机制,研究制定相关风险应对预案的建设性意见,从专业角度督导内部审计提高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经营管理。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内控评价过程进行督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不存在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计风险防控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听取了管理层对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的汇报,并就财务报告客观地发表了意见。

(五)积极协调加强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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