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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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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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洪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洪亮,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大连银行独立董事,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8 年 10 月起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被聘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
事,2022 年 7 月 19 日,被聘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包括公司
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视频方
式参会,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公出未能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董事会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股东大

事姓名 应出席 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席 会应出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 席次数 次数



王洪亮 8 8 6 0 0 3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5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会议,2 次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会议。未出现缺席会议情况。作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任高管的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薪酬
考核等方面发表意见。在公司重点科研项目审议过程中,与业务部门就科技项目总体发展方向交换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分别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展开讨论,本人就募集资金重点项目延期情况建议公司落实责任严控时间。

(四)日常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特别是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聘任会计事务所、关联交易等情况和资料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并提出相关的独立意见。利用自身法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战略、投资重点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本人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履行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与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本人参加了与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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