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29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
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 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含 5,600
万股)A 股股票。201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 15 元/股,发行股数
55,333,33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999,995.00 元(以下简称 2012 年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 30,290,333.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9,709,661.82 元。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 号《验资报告》。2015 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 799,709,661.82 元调整为 499,5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209,661.82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 2012
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86,441,554.36 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3,520,339.00 元),该募集资金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完成验收,未付金
15,121,082.68 元,本年支付应付款 1,339,650.00 元,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为14,728,707.11 元。
(二)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
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70,571 股。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47,503,782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 元(以下简称 2016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680.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5,263,317.66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317,034,634.01
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 38,293,831.30 元,资金余额780,972,428.2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则变化持续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 年12 月 24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 月 23 日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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