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租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独立董事:
滕芳斌
王娟
夏 洋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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