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部分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影响不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浆业”)、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热电”)、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兴”)、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74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罗磊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等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滕芳斌先生、王娟女
士和夏洋女士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时发表
了独立意见。
其中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江苏博汇与丰源热电签署《供用蒸汽合同》及与江苏海兴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
议》的相关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8年度预 2018年度执行 2019年度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公司名称 按产品细分 关联人 计(不含税)情况预计(不 (不含税)
含税)
博汇纸业 电 天源热电 26,622.99 26,543.59 33,461.54
博汇纸业 蒸汽 天源热电 13,340.54 13,637.17 17,530.27
博汇浆业 电 天源热电 6,614.97 7,754.18 7,435.90
向关联方购买 博汇浆业 蒸汽 天源热电 51.89 78.59 75.68
燃料和动力 大华纸业 电 天源热电 7,755.27 7,116.46 7,017.18
大华纸业 蒸汽 天源热电 5,678.38 5,217.69 5,142.16
江苏博汇 电 丰源热电 36,433.24 30,406.64 --
江苏博汇 蒸汽 丰源热电 14,266.18 10,639.68 15,4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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