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报表各项目
的影响汇总如下(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14,573.80 2,952,893.71 29,567,467.51
资产总计 16,620,717,977.39 2,952,893.71 16,623,670,871.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09,350.85 2,894,631.26 14,003,982.11
负债合计 7,379,761,650.43 2,894,631.26 7,382,656,281.69
未分配利润 1,617,321,870.25 58,834.04 1,617,380,704.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96,436,500.97 58,834.04 9,196,495,335.01
少数股东权益 44,519,825.99 -571.59 44,519,254.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40,956,326.96 58,262.45 9,241,014,589.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620,717,977.39 2,952,893.71 16,623,670,871.10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2 年度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所得税费用 109,745,219.30 -58,262.45 109,686,956.85
净利润 621,140,340.42 58,262.45 621,198,60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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