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岳阳林纸资讯
2024-04-03 17:57: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4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4-03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报表各项目
的影响汇总如下(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14,573.80 2,952,893.71 29,567,467.51

资产总计 16,620,717,977.39 2,952,893.71 16,623,670,871.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09,350.85 2,894,631.26 14,003,982.11

负债合计 7,379,761,650.43 2,894,631.26 7,382,656,281.69

未分配利润 1,617,321,870.25 58,834.04 1,617,380,704.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96,436,500.97 58,834.04 9,196,495,335.01

少数股东权益 44,519,825.99 -571.59 44,519,254.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40,956,326.96 58,262.45 9,241,014,589.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620,717,977.39 2,952,893.71 16,623,670,871.1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